重庆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9-08-16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3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28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7日9:00至8月26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3日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考试设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三)考场设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1.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

      3.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二)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二)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发布前(2001年8月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级别《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六)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连续计算,其截止时间为2019年年底。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23-86868821、8686881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原则及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要求,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一)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虚假承诺处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的意见书。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现工作地或户籍须在重庆市区域内,即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一)注册信息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服务平台中的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验需要一定时间(原则上24小时内),提醒广大报考人员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如遇照片上传或维护、学历学位信息修改、个人联系方式修改、报名信息修改等信息填报问题,可按照报名系统中“考生报考指南”进行操作。

      (二)核验状态

      1.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可在注册完成或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的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2.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三)信息填报并签署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四)报名信息确认

        1.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通过核验的报考人员,可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完成信息确认。

        2.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先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确认符合”,完成报名信息确认。上传补充材料说明: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应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五)失信人员现场核查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此类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原件、《考试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考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到我中心现场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缴费。

      现场核验时间:2019年8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现场核验地点: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

      (六)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2019年8月17日9:00至8月28日17:00)内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8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七)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6日至12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

      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的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八、考后资格复核。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九、证书办理。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十、其它要求事项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请考生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准。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六)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15日

 

附: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点此下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题库》APP
 
重庆出版考试QQ群:31646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