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21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更好地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激励专家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奉献的八项措施》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政策落实。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听取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一线人员”)所急所盼,精准识别人才,真心爱护人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一线人员职称评价激励政策落实。具体适用范围按照国家和我市确定的一线人员范围执行,在当年职称申报通知中细化明确。在落实一线人员职称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建立台账,发现、挖掘、宣传好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细化职称激励措施。一线人员可提前一年报考或评审高一级职称,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免于参加地方组织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且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一线人员倾斜。一线人员疫情防控经历视同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将一线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业绩贡献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内容,并列入职称评价指标加分项。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倾向,一线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纳入全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可直接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下层级职称者可直接申报评定副高级职称。

       三、做好评审服务工作。市和区县两级职改部门以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适时启动职称评定工作,不搞突击性申报、评聘。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留给一线人员适当休整时间,留足申报材料准备时间,简化申报材料及程序,让申报人少跑路、不跑路,不给一线人员增加额外负担,并做好岗位聘用、待遇兑现等后续工作。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应安排专人做好职称申报政策宣讲、联系指导、报送上传等服务工作。按照职称分级管理原则,市职改办将统筹安排相关的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及高级职称评审;各区县职改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中级及以下层级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各区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我市要求,落实好岗位优先聘用政策,具体细则另行通知。各区县、各高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落实一线人员职称工作情况请于年底前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等(以下简称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申报评审。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二、开辟绿色通道。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三、突出抗疫表现。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鼓励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救死扶伤、严谨求实、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将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破除“唯论文”倾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要通过职称评审,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论文写在临床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

       四、优先岗位聘用。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将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五、优化评审服务。各地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称评审,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职称申报要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使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心无旁骛投身工作。评审通过后,要督促做好后续岗位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等有关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具体范围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通过绿色通道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做好职称工作是关心关爱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举措。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认真倾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所急所盼,与卫生健康、科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把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3月4日